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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药文化研究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

中国药文化研究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

(2020年1月起执行)

为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,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,达到统一思想、增强团结、相互监督、共同提高的目的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,结合研究会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,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。党员组织生活要增强政治性、思想性、原则性,充分发扬民主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交心谈心,沟通思想,增进团结,推动工作。

二、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。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,党员应积极参加党员组织生活,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,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。

三、明确党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:检查党员在贯彻上级党委决议和指示情况;检查党员坚定理想信念,密切联系群众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;检查上级组织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;

四、党组织要把每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和内容提前一周通知每位党员,认真做好准备,拟写发言提纲。

五、会后要根据党组织决议和每位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并认真落实。

六、党组织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纪录,并将召开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